珠江实业25亿委托贷款存风险股价领跌上市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2日电(薛宇飞实习生刘璐)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江实业)11日晚公告称,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约25.40亿元人民币。这些资金分别投向4家公司,其中3家公司已出现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委托贷款逾期或即将逾期的情况。截至年底,珠江实业应收未收回的资金占用费约7.76亿元,一笔万元的委托贷款到期未清偿,另一笔约11.13亿元的委托贷款即将到期,存在不能按期清偿的风险。

具体看,珠江实业对广州市穗芳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穗芳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约为1.50亿元,其中万元委托贷款债权于年12月1日到期未清偿。年11月16日,就穗芳鸿华公司的股权处置和债权清偿事宜,珠江实业与穗芳鸿华公司及其合作方股东初步达成一致,对穗芳鸿华投入的债权将于股权处置前收回。穗芳鸿华公司就珠江实业投放的债权提供了足额不动产抵押担保,后续将进一步落实具体方案。

珠江实业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亿元,但到了年第四季度,东湛公司就开始出现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的情况。年6月8日,珠江实业依法向法院对东湛公司等四被告提起诉讼,涉案金额约4.87亿元。

公告称,东湛公司以颐和盛世项目物业向珠江实业提供抵押担保,截至年12月31日,共有18宗涉及债权抵押物的商品房纠纷案。经初步核查,目前有处债权抵押物存在办理抵押登记前已签署认购合同但未办理网签的情况,估值约2.29亿元。

珠江实业对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约为19.45亿元,包括约11.13亿元委托贷款与8.4亿元借款,其中,11.13亿元的委托贷款即将于年1月18日到期,存在不能按期清偿的风险。公告称,鉴于亿华公司未按期偿还利息,其余各担保方未履行担保责任已构成违约,珠江实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

根据公告,珠江实业对广州市东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迅公司)债权投资余额为1.10亿元,该笔投资将于年到期,资金占用费仍在正常收取。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珠江实业为上述四家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或非委托贷款的年利率较高,穗芳鸿华公司、东湛公司、亿华公司三家均为12%,东迅公司则为15%。截至年12月31日,珠江实业已收资金占用费约3.17亿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约7.76亿元,其中,穗芳鸿华公司、东湛公司、亿华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分别为.87万元、.07万元、6.69亿元。

公告表示,公司正在对相关债权担保措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关于穗芳鸿华公司、东湛公司、亿华公司的债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抵押物的管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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