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广州海事VTSO细说珠江口航行安

特别提示

1.1号横越区南边界往东南向延长情况

广州VTS辖区内1号横越区南边界1号横越标由原位置(22°43′56.4″N,°39′36.0″E)沿主航道往东南方向移动约1海里,1号横越区范围由原2海里长的主航道范围增加至3海里。

1号横越区延展图

2.在非横越区横越航道时的注意事项

(1)主动向VTS中心报告,同时播发本船横越动态,服从VTS的现场交通组织。

(2)未与他船协调好时,避免盲目、强行横越他船船艏。

(3)可走他船船尾或待航道清爽时快速穿越航道。

三、除了上述提示外,航经横越区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船舶在横越航道前,应当观察周围环境,确认无碍他船航行时,方可横越。船舶横越航道时,应当按下列规定避让:

1.主动避让顺航道航行船舶;

2.在横越前鸣放声号一长声,夜间可采取灯光警示等措施,以引起他船注意;

3.尽可能用与航道船舶总流向成直角的航向穿越,并避免横越他船船艏。

(二)进入横越区前,应当提前控制好船速,避免超速行驶。

(三)在1号横越区内,禁止顺航道航行船舶追越他船;在2号横越区内,顺航道航行船舶应当尽量避免追越他船。

(四)横越船应当提前主动联系主航道内正常航行的船舶,表明本船穿越意图,协调避让,切不可强行、冒险穿越。

(五)需要横越伶仃航道的船舶,航经伶仃西报告线(L4)和伶仃东报告线(L5)时应按规定使用VHF09频道向广州VTS中心报告。

温馨提醒

广州海事提醒广大船员朋友:船舶航行务必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遇到强对流天气,更要加强值班、谨慎驾驶,保持AIS的正常开启、按规定保持VHF值守,加强瞭望,遇到水上险情,请及时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供稿:交管中心杨龙光、朱文亮

编辑:杨晨道雄

编审:宋腾飞、袁博忠

原标题:《法规解读

广州海事VTSO细说珠江口航行安全攻略之横越区航行安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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